工会信息工作是工会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实施工会信息工作的制度化管理,是做好信息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为强化工会信息工作,及时报道、宣传工会工作,扩大工会工作的影响力,推进学校工会信息工作的创新与发展,特制订工会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一、奖励项目及标准
(一)信息稿件发表:凡反映本校工会工作情况的信息稿件在媒体上发表均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
1、在校工会网页、学校网站、教工信息上采用,奖励 1分。校报2分、市报3分。
2、在河南教工、河南工运、河南省总工会网站等采用奖励5分。
3、在河南工人报、教育时报、全总教科文卫体通讯等报刊上采用,奖励 8 分。
4、在中国教工、工人日报等媒体上采用,奖励10分。
(二)调研报告论文发表:凡反映学校工会工作的调研报告、经验交流报告、以及工会工作理论研究论文均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
1、凡调研报告、经验交流报告被省教育工会采用,奖励 10 分;被中国教科文卫工会、省总工会采用,奖励20 分;被全总工会采用,奖励 30 分。
2、在CN刊物公开发表工会工作研究论文,奖励 20 分。
3、在核心期刊发表工会工作研究论文,奖励30 分。
(三)奖励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
二、奖励对象及内容:
1、对象:全校工会会员(含工会信息员)。
2、内容:限工会工作方面。
三、奖励依据:
1、调研报告、论文,凭文章原件。
2、发表的信息稿件,凭报刊原件和复印件。
四、凡在各级各类报刊、杂志、网页、工作通讯等上发表的新闻、消息、论文等,每年年底由校工会统计,按分对各分工会进行排序。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许昌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