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寒假和春节将至,为做好我校2016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现将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放假时间
根据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寒假放假时间为2016年1月18日(腊月初九)至2月26日(正月十九),2月27日、28日全体师生报到,2月29日正式上课。
二、有关工作安排
1、节前慰问工作。人事处、工会要做好高层次人才、困难职工的慰问工作,离退处做好离退休老同志的走访慰问工作,确保困难职工及家属安度春节。
2、招聘工作。人事处要认真做好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
3、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关部门及各学院要组织好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4、后勤保障工作。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要做利用假期做好维修项目的管理施工工作及水电气暖的维护保养工作,做好开学前后勤物资准备和保障工作。
5、基建工作。基建管理处要做好工程技术中心和创新创业楼附楼施工管理工作,按照2月底前交工推进工作进度;做好科技园、教师活动中心、文体馆、北大门和广场等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
6、安全保卫工作。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安排专门时间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保卫处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安排好寒假期间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
7、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考虑,周密安排新学期各项工作,利用假期认真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教务、后勤部门及各学院要积极沟通协调,确保新学期工作有序进行。
三、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安全责任
要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周密部署,加强各类安全稳定隐患排查,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假期校园稳定。各单位要在节前开展安全稳定隐患大排查活动,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发现和化解不安定因素。对由于责任不落实,隐患查找和整改不及时,管理不严,报告不及时、监督不到位引发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各学院和有关部门要高度关注困难学生,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严格控制私自利用学校教室、宿舍办班行为,违者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单位负责人承担。
2、大力倡导廉洁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
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学校纪委下发的《关于加强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校纪〔2015〕13号)精神,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赠送贺年卡、明信片、挂历等物品;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及迷信活动。纪检监察和财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3、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各学院和有关部门要开展学生文明离校、安全离校教育,开展包括交通安全、治安安全、外出旅游、社会实践及卫生防疫安全等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范意识,防止治安和意外事件发生,确保寒假期间人身财产安全。如提醒学生不要将电脑、现金等贵重物品留在宿舍和教室内;提醒教职员工夜间及白天家中无人时务必要关好门窗,注意用电、用气、用水安全,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自觉做到不参与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活动;提醒师生外出、外地学生返家时注意交通安全等。
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学生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认真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和教育学生在节假日期间遵纪守法,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不参与各种非法组织活动,坚决反对和抵制封建迷信活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有意义的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4、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继续执行领导带班、学校总值班和各单位值班制度。总值班室假期期间正常值班,值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值班电话:2968660。保卫处要坚持24小时值班,报警电话:2968110。
值班人员认真执行请假制度,各单位主要领导有事外出,应提前向主管领导或联点领导汇报,副职外出应向单位正职汇报。严格执行值班工作领导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并对部门所属要害部位、重要场所的安全防范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如发现安全问题及影响学校稳定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带班领导或总值班室,对隐瞒不报、漏报、迟报和错报紧急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严肃处理。
寒假期间,各单位值班人员应坚持到学校总值班室签到。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带班领导要加强检查,将值班任务落到实处。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手机在值班当天必须24小时开通。
总值班室值班安排、校领导带班及两办值班安排另行公布,请有关人员及时关注,并按值班要求做好值班工作。
各单位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名单,请于1月17日下午5时前报院长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2016年1月15日